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郑筱萸被北京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,初闻消息,感到真是法律为民做主,说是大快人心,不为过矣,说是申张正义,正其时也!
按法律,收取贿赂649万余元,可以判死刑,这是“按律当斩”,无话可说。论道理,国家的食品药品安全,是天大的事情,事关国计民生,百姓性命,身为药监局长,玩忽职守,纵容假药,坑害人民,据说,他自己都不敢用他审批过的某种药品,这种丧天良的事,天理能容?所以,杀掉郑贪官,于法于理于民情都是应当的,难道还有什么道理可以宽容于他吗?
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当前的目标,反对腐败与建设和谐社会相辅相成。从个人的愿望上说,我们希望不杀或少杀,但是这是有社会底线和法制底线的。郑筱萸触犯的正是“社会诚信”这一基础,试想,在食品药品这一领域里的弄虚作假,坑害百姓的事得以泛滥,百姓的人身利益受到损害,还有什么“社会和谐”可言!杀掉郑筱萸也是为了维护“社会和谐”,为了维护“社会诚信”,为了取信于民。
杀掉郑筱萸显示了党中央坚决反对腐败的决心,显示了中央纪委绝不姑息腐败分子,特别是身兼玩忽职守的腐败分子。以前曾经杀过地方政府的高官,此次杀掉中央政府部门的高官,还是首例。党和政府反腐败决心如此之大,我劝那些腐败分子要小心了!
屡见不鲜。绝大多数人会去责怪这些无良的“领导”。但事实真的是这样么?一方面,迟到是不应该的,作为领导的更不应该迟到,但考虑到中国的领导都比较有架子,迟到未到也是他们权力威望的一种体现罢了,由此我是感到很悲哀的。另一方面,大家在心疼孩子的同时,是否有想到过,为何一小朝气蓬勃的小伙子,竟然在太阳下晒一晒都会晕过去?这是什么样的体质?究竟是不是学校和家长都过于爱护,导致孩子们天天都吃甜,却从来没有受过苦?一个连这点苦头都吃不了的孩子,试问长大后如何去生存?这是我们应该想到的疑问,爱护自己的孩子是否就真的不让孩子吃苦呢?
有一个真实的故事,一日本交流团来中国,与中国的孩子一齐到大草原上夏令营。大草原风光如画,气候却很恶劣。途中,很多孩子都受不了,病了。中国的父母心疼,决意不让孩子去冒险,将孩子送上了回途的车。日本的父母听到之后,斩钉截铁地说:让他去,让他去美丽的大草原,他会学会坚强的!到最后,日本的孩子没有一个离开。
带队的老师激动地说:大草原美不美?
孩子们说:美!
老师说:你们还想不想再来?
孩子们都哭了,说:想!
而所剩无几的中国孩子,看到这一幕,又会是什么感受?
爱的表现是什么?是把孩子当宝护着?还是让孩子去学会坚强?


